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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金梦银梦学生艺术团的通知
    打印  所属栏目: 公告公示    浏览:7093    日期:2016/09/09    <<Back

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,加强我市学校艺术团队建设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71号)和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(2010-2020年)的有关精神,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,遴选“金梦”“银梦”学生艺术团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评选范围

各县(市、区)中小学校、市直各学校。

二、艺术团申报要求及评选标准

(一)申报要求

1.坚持正确的办团方向,办团目标明确,高标准、严要求,努力树一流团风,创一流水准,建一流团队。

2.领导重视艺术团工作,有健全的领导班子参与管理,定期研究艺术团的建设和发展;建立表彰激励机制,加强艺术团基础建设。

3.要配备具有较强业务知识和能力、能胜任工作的专业教师负责教学和管理工作。

4.有健全的艺术团队建制。建立科学、合理的团员招收机制和制度。

5.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,齐全的艺术团档案资料。艺术团有专项经费保证,有开展日常活动、符合专业要求的场地及设施。

6.每年能创编、排练和演出一批具有相当质量的新作品,经常参与各类文化交流活动。

  (二)评选标准(见附件2)

   三、艺术团评选办法

1.评选采用申报、评估相结合原则,申报团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1)。

2.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报团队进行资格审核。

3.组织艺术专家对所有申报团队进行考察评审。

4.艺术团实行二级制:根据考核分数和评审结果授予“金梦”艺术团和“银梦”艺术团称号,并予以命名挂牌。对于评定上“金梦”艺术团的学校,在以后的艺术团发展建设中会给予重点扶持。

   四、评选时间

1.9月15日之前各申报团队提交申报表。

2.10月上旬:考核评审。

3.10月下旬:对通过的学生艺术团命名挂牌。

   五、艺术团申报办法

将申报表(见附件1)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ysjyjhyl@163.com,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上交至洛阳市教育局体艺卫站113室。

 联系人:何亚利

 联系电话:13937982000  63636570

 

附件1.洛阳市中小学学生艺术团申报表

         2.洛阳市中小学学生艺术团评选标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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